
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重大發展戰略,深圳與香港作為灣區雙核心引擎,其深度融合直接關係到灣區整體國際競爭力的提升。當前,我們既面臨前所未有的戰略機遇,也需直面制約要素流動與制度銜接的現實挑戰。為此,我就深化深港合作提出三點建議。
一、打通深港東部跨境要素流動「毛細血管」
沙頭角口岸是深港東部重要跨境通道,目前正進行為期6至8年的重建工程。期間,深港東部居民、跨境學童及商務人士主要分流至蓮塘口岸。然而,蓮塘口岸設計通關量為每日3萬人次,目前日均實際通關量已超8萬人次,週末峰值突破11.5萬,遠超承載能力,嚴重影響兩地正常交流與融合發展。
為保障口岸重建期間人員往來暢通,建議中央港澳辦支持深圳與香港特區政府磋商,利用中英街特殊地理位置增設臨時過境通道;同時建議國家移民管理局、海關總署探索實施更便捷高效的出入境查驗模式,例如「合作查驗、一次放行」,確保深港東部聯繫不中斷、交流不止步。
二、確立香港在2026年深圳APEC峰會「副中心」地位
2026年APEC峰會首次在深圳舉行,這是國家對外戰略層面對大灣區建設成果的高度肯定。香港毗鄰深圳,絕非僅是「鄰居辦喜事」,更是一次必須主動把握的國家戰略機遇。香港應依託其深厚的國際網絡、頂尖的專業服務和成熟的會議經濟,與深圳形成「主會場在深圳,副中心在香港」的協同辦會格局。
建議香港特區政府積極與中央溝通,主動承接部長級會議、工商諮詢理事會會議等高端配套活動,聚焦國際金融、綠色經濟、科技創新等優勢領域舉辦主題論壇。這既能鞏固香港國際會議之都地位,也能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為國家爭取制度性話語權,切實落實「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」的戰略部署。
三、構建深港綠色金融規則銜接「試驗田」
深港兩地綠色金融標準存在明顯差異:內地標準偏強制性、注重環保政策銜接;香港標準偏自願性、關注氣候變化,制約了跨境綠色資本流動和項目互認。
建議由國家大灣區辦牽頭,成立「深港綠色金融標準協同工作組」,以《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》為橋樑,制定規則銜接路線圖;對符合互認標準的跨境綠色項目提供貼息、風險補償等政策支持;並將深港經驗推廣至大灣區,積極參與國際綠色金融標準制定,提升中國在全球綠色治理中的影響力。
深港融合是大勢所趨,灣區發展是人心所向。讓我們以更宏大的視野、更務實的舉措,疏通經絡、搶抓機遇、引領規則,共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在新征程上乘風破浪,為國家繁榮發展貢獻更大力量。